以下是关于粉尘处理环保处罚的典型案例及法律依据,综合整理自公开执法案例和法律条款:
一、典型案例
石材厂未安装粉尘净化装置案
案情:北京某石材厂在雕刻、打磨过程中未安装净化装置,导致粉尘直接排放。
处罚:环保部门依据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第六十条,罚款1万元。法院审理认为即使加工时间短、粉尘量少,仍属违法行为,驳回石材厂免罚诉求8。
家居企业粉尘清理不及时案
案情:江苏常州某家居公司车间积尘严重,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。
处罚:应急管理局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二条,对公司罚款2万元,主要负责人罚款2.225万元。
粉尘涉爆企业违规案
案情:无锡某仓储设备公司车间办公室违规设置在粉尘区域,除尘器故障未修复,丙烷汇流排未设通风设施。
处罚:合并处罚8万元,涉及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、第一百零一条等条款。
未建立粉尘防爆管理制度案
案情:上海某照明公司未制定粉尘防爆专项制度,未开展安全教育。
处罚:罚款1.5万元,生产总监个人罚款0.5万元,依据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第三十条。
未报告较大安全风险案
案情:无锡某机车配件公司未记录粉尘清扫情况,未报告粉尘涉爆风险。
处罚:合并处罚10.54万元,涉及《安全生产法》《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》。
干式除尘风道违规案
案情:中山某五金厂使用砖槽式通风道收集铝粉尘(易引发爆炸)。
处罚:责令停产,拟罚款5万元以下,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。
二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
第四十四条:粉尘涉爆企业需建立安全风险清单,定期排查隐患。
第一百零二条:未消除事故隐患的,最高罚款10万元。
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
第四十八条:未密闭或未采取防尘措施的,罚款1万~10万元。
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》
第三十条:未建立防爆管理制度的,罚款3万元以下。
三、处罚趋势与启示
处罚从严:粉尘涉爆企业因风险高,处罚力度较大(如停产、个人连带责任)。
主体责任强化:企业需完善制度(如清扫记录、应急预案)、设备维护(防爆电气、除尘系统)。
监管重点:环保部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,聚焦“未清理积尘”“除尘系统故障”“安全培训缺失”等高频问题。
如需具体案例细节或法律条款原文,可查阅相关执法部门官网或司法文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