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钢铁厂负压吸尘系统的验收标准综合整理,依据相关行业规范及技术文献,分为核心性能、安全防爆、环保排放、钢厂专项要求及文件维护五部分:
一、核心性能参数验收
负压与风量
系统密闭状态下,风机负压值应≥-45kPa(运行设定值),安全泄压阀在负压超过-50kPa时需自动动作31
风量计算需覆盖所有吸尘点,按公式 Q = 3600 imes A imes VQ=3600×A×V 校核(AA为吸尘口面积,VV为控制风速≥1.5m/s),并预留10%-20%风量冗余补偿管道阻力。
设备运行稳定性
风机轴承表面温升≤80℃,出口管路温升≤85℃(持续运行2小时工况)。
风机震动值≤4.5mm/s,噪音符合GB 12348-2008标准:厂房界昼间≤65dB(A),夜间≤55dB(A)。
过滤效率与清灰能力
过滤精度≤1μm,粉尘收集率≥95%,尾气目测无黑烟(允许微量漂尘)。
滤材需耐高温(炼钢区≥200℃)、防静电,优先选用PTFE覆膜滤袋或陶瓷纤维滤筒;脉冲反吹系统需响应灵敏,压差超限时自动报警。
二、安全与防爆专项要求
防爆设计
存在可燃粉尘(如铝镁粉)时,系统需通过ATEX/NFPA认证,配置火花捕集器、泄爆片(面积≥管道截面积)及自动灭火装置。
管道全程导电材质并接地,系统电阻Ω,消除静电积聚风险。
结构安全
高温区域(近炉区)设备需耐温≥400℃,材质采用SS310不锈钢或合金钢;管道弯头加装耐磨内衬(厚度≥6mm)。
吸尘罩与设备接口采用硅胶密封,活动部件设计为可伸缩结构,确保高温密闭性1
三、环保排放标准
颗粒物排放
大气排放浓度≤120mg/m³(GB 16297-1996),超低排放改造后需≤30mg/m³(钢铁工业新规)。
工作场所粉尘
车间内粉尘浓度符合GBZ 2.1-2007限值,如氧化铁尘PC-TWA≤4mg/m³
四、钢厂特殊工况适配
吸尘点布局
优先覆盖高尘源(转炉吹氧口、高炉出铁口),吸尘罩距尘源≤1m,避免气流死角;支管从主管上方接入防积灰。
耐磨与防腐
水平管道内衬陶瓷或NM360耐磨钢板,倾斜设计(≥60°)减少积灰;腐蚀性气体区域采用防腐涂层。
五、文件与维护验收
技术资料完整性
需提供系统图纸、防爆认证、设备参数表、PLC控制逻辑及安全阀校验报告。
运维机制
验收包含自动控制系统测试:设备启停与吸尘罩联动、变频调速响应(压差调节±10%)。
明确滤袋更换周期(一般≤3年)及日常点检清单(密封性、接地电阻等)。
验收依据:
安全规范:GB/T 3836 防爆标准、NFPA 654 可燃粉尘标准213
环保标准:GB 16297-1996 大气排放、GB 12348-2008 厂界噪声1
行业规范:HJ 435-2008 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5
建议结合地方排放标准(如有)及现场工况微调参数。详细技术细节可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