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的验收标准要点,依据DB32/T 4337-2022《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安全验收规范》 及相关行业标准156整理: 一、基本要求 验收主体 改造后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,可委托设计单位、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。 重大改造后必须重新验收,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。 验收流程 资料验收 → 现场验收 → 形成书面意见。 二、资料验收内容 必备文件 改造设计图纸、设备说明书、防爆措施方案; 应急预案、粉尘清扫制度、操作规程; 安装调试记录、防爆组件合格证明。 管理台账 粉尘清理记录、设备检修记录、防爆培训记录、应急演练记录。 三、现场验收关键项 决定性条款 系统兼容性 不同类别可燃性粉尘严禁共用除尘系统;禁止与可燃气体混用。 控爆措施 干式系统需配备泄爆、抑爆、惰化等至少一种控爆装置,不可仅用隔爆。 设备选型 铝镁金属粉尘禁用正压吹送系统;禁用重力沉降室及干式巷道风道。 防火防爆 粉尘仓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;木质粉尘系统需设火花探测及消除装置。 一般性条款 结构安全 吸尘罩/风管禁用铝材;风机运行无摩擦异响。 控爆装置 泄爆口朝向安全区,面积参数符合GB/T 15605;抑爆装置安装位置与设计一致。 运行管理 除尘系统必须先于生产设备启动;积尘每日清理,作业区设安全警示标识。 特殊粉尘要求 湿式除尘器需设水位监测、氢气排放装置;铝镁粉尘湿法除尘风机设检修阀。 四、性能验收标准 排放指标 粉尘浓度≤30mg/m³,建议≤10mg/m³。 设备参数 漏风率≤2%,系统阻力≤1200Pa/2000Pa。 滤料寿命 正常工况下滤袋使用寿命≥3万小时。 五、验收结论与整改 结论判定 通过:无不符合项;不通过:存在决定性条款问题。 整改要求 未通过项需限期整改,重新验收;验收意见书模板见标准附录。 附:验收文件表示例 项目 验收内容 符合性 控爆措施 泄爆装置安装方位、面积 ✓/✗ 锁气卸灰装置 运行异常报警功能 ✓/✗ 粉尘清理制度 现场张贴及执行记录 ✓/✗ 注:完整标准见 15,行业补充要求参考 。改造项目需重点关注 防爆合规性 与 性能稳定性,建议结合第三方检测报告综合评估。